溫州市能源發展有限公司關于浙江方大合金科技有限公司分布式 光伏發電項目、鹿城區江濱1號充電站項目 選聘招標代理機構的議價結果公示
發布日期:2021-11-23 09:00:00 發布人:綜合辦 點擊率:次
根據《溫州市工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小額工程項目招投標管理辦法》(溫工集(2019)42號)文件規定,采用議價方式確定浙江方大合金科技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鹿城區江濱1號充電站項目的招標代理服務機構,于2021年11月23日在溫州市能源發展有限公司牛山商務大廈22樓會議室組織議價會。在公司綜合辦(紀檢監察)的監督下,確定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為浙江方大合金科技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鹿城區江濱1號充電站項目的招標代理服務機構,招標代理服務費按照計價格[2002]1980號、發改辦價格[2003]857號文件和發改價格[2011]534號文件的收費標準下浮35%計取。
現據溫工集(2019)42號文件規定予以公示,公示期為三個工作日,從公示之日起計算,在公示期限內,投標人和其他利害關系人可通過來電、來函、來訪的形式,向溫州市能源發展有限公司綜合辦(紀檢監察)反映公示對象存在的問題,以單位名義反映問題的加蓋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問題的須署實名。
監督部門:溫州市能源發展有限公司綜合辦(紀檢監察)
聯系電話:0577-88853831
溫州市能源發展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3日
附件:議價結果公示.docx